攀枝花市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2-02-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信访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市信访局职能简介.........................................1
(二)市信访局2022年重点工作...................................1
二、机构设置情况...............................................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预算情况.............................................3
(二)支出预算情况.............................................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6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6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6
(一)机关运行经费..............................................7
(二)政府采购情况..............................................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7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7
十一、名词解释...................................................7
附件............................................................9
1.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新时期群众(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规范信访工作行为,畅通信访渠道,反映社情民意。
2.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3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4.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5.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6.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7.对市委、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8.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批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1.持续推进信访矛盾化解。认真做好第二批中央交办重复信访治理化解工作,规范建立工作台账,分类制定化解方案,加强高位推动和组织保障,确保“2021年底前化解40%以上,2022年3月底前化解70%以上,2022年6月底前化解90%以上,2022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目标任务。着力推动解决房地产、棚户区改造、集资融资、劳动社保等重点领域信访突出矛盾,常态化做好涉疫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信访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2.统筹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十四五”时期信访工作发展规划》和省信访局“十四五”相关安排部署,加快推行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做好“智慧信访”平台管理维护和内容更新,深度挖掘、综合分析信访数据资源,全面提升信访事项的办理质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来信、走访、网上投诉办理、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工作,健全完善信访事项办理质量评价体系。
3.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力争2022年年底前再创建一批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切实完善部门、乡镇联动化解工作机制,推动信访工作深度融入城乡基层治理。完善“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和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群众志愿者等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化渠道,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助力解决信访难题。持续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深化巩固“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4.做好重点时期信访稳定工作。围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转变作风解民忧办实事”活动要求,积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上一线、到访点,面对面接待信访群众,督促推进疑难信访积案化解。认真执行联合接访和动态派驻接访机制,持续推进县(区)、乡镇(街道)巡回接访制度,做好北京冬奥会、党的二十大等敏感节点期间的信访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大规模进京赴省到市集访,不发生涉访个人极端行为,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炒作。
市信访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即事业单位攀枝花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7.6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6万元。市信访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357.6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58.44万元,主要是无项目预算及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信访局2022年收入预算357.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7.69万元,占100%。
市信访局2022年支出预算35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69万元,占100%。
市信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7.6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7.6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6万元。
市信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7.6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58.44万元,主要是无项目预算及人员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30万元,占8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2万元,占9.8%;住房保障支出30.46万元,占8.5%。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2.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2.5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69.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保险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聘用人员办公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7.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保险及其他工资福利等。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3.7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福利费、医疗补助等。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1.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30.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市信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7.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0.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47.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市信访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
无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信访督导检查组来攀督导检查信访工作或者其他地市州信访部门来攀调研信访工作。
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公车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计划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信访业务、乡村振兴、社区包保等工作开展。
无
无
2022年,市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7.4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63万元,减少11%。主要是人员减少。
无
截至2021年底,市信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无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