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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信访局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选派工作人员参与联合接访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1-01-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按照市委“关于建立动态派驻顶岗联合接访机制,及时有效化解信访问题”的要求,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顶岗联合接访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驻单位

  根据2020年第四季度群众来访总量排序,排在前二位需要派驻工作人员的县(区)是:东区、盐边县;排在前三位的市级部门是: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已按照攀枝花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0年选派干部进驻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开展联合接访工作的通知》(攀信联办〔2020〕10号)要求安排人员进驻参与联合接访工作,不再另行安排。

  二、工作要求

  顶岗联合接访实行每季度动态排序、动态派驻、动态管理。派驻期间选派人员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服从市信访局统一安排和管理。请派驻单位选派1名机关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入驻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参与接访工作,要求:40岁以下,会电脑办公和公文写作,协调能力强,工作有热情,善于做群众工作。派驻期间和派驻期满,市信访局将对派驻人员进行严格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要求派驻单位重新选派人员。

  单位派驻干部情况和派驻干部考核情况将纳入2021年信访工作目标考核。

  三、派驻时间

  2021年1月4日至3月31日。

  

   攀枝花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