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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来访事项受理办理流程图

来源:攀枝花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0-03-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事项名称:信访事项的受理、交办、转送

二、设定依据:《信访条例》

三、申请条件: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四、办理地点: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65号

五、办理机构:攀枝花市信访局 。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时间:攀枝花市信访局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视情况在5—15内进行转办。

八、 联系电话:0812-3333043

九、办理流程:

附件:攀枝花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来访事项受理办理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