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攀枝花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1-02-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信访局职能简介。
(1)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新时期群众(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行为,畅通信访渠道,反映社情民意。
(2)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3)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4)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5)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6)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7)对市委、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8)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批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信访局2021年重点工作。
1.狠抓初信初访工作,提高信访“三率”水平。认真落实初信初访“首问责任制”和“首办责任制”,提高信访案件的“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进一步提升初信初访的化解率、参评率和群众满意率。
2.梳理排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访矛盾。坚持利用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重点排查与一般排查、条块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辖区内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进行逐人逐事逐项排查,全面掌握详细信息和动态,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个设立台帐,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化解;同时高度重视信访信息预警排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对矛盾纠纷化解要抓早抓小抓苗头,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平台,发挥好调解的作用,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
3.加强重复信访治理,实现减存量控增量。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信访局关于治理重复信访化解突出矛盾三年攻坚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信访“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积极成立重复信访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落实领导包案,压实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五包”责任;对重复信访案件实行台账管理,前期做到逐案分析案情、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办理时限,后期做到及时督查督办、严格审核把关、逐级对账上报,确保进一步推动重复信访减存量、控增量。
4.强化基础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打牢基础、夯实基层、提升基本功”等大练兵活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培训,尤其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三率”业务提升、重复信访治理、依法分类治理、复查复核办理等专项培训工作,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不断帮助信访干部开阔视野、更新观念,不断增强信访干部执行法律政策、开展群众工作、处理复杂难题、化解社会矛盾等能力,使信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信访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即攀枝花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1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9万元。市信访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416.1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信访局2021年收入预算427.3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26万元,占2.6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13万元,占97.3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信访局2021年支出预算41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33万元,占88.03%;项目支出49.8万元,占11.97%。项目包括:信访事务支出47.8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6.1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1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6.1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8万元,主要是项目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13万元,占100%。其中行政运行(政府)216.55万元,占52.04%;信访事务47.8万元,占11.49%;事业运行(政府)87.52万元,占21.03%;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万元,占0.48%;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62万元,占2.7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85万元,占5.73%;住房公积金26.8万元,占6.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16.5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9.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7.18万元;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7.5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3.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4.01万元;信访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7.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7.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6.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3.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53.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市外事侨务办批准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人,0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信访督导检查组来攀督导检查信访工作或者其他地市州信访部门来攀调研信访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5.3%。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公车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预算安排较上年减少0.09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计划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信访业务及精准扶贫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21年,市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0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94万元,减少3.53%。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信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信访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8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信访局无预算拨款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单位涉及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都要解释)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 攀枝花市信访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