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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您进入领导信箱(局长信箱),请您先阅读以下提示:

  1、“领导信箱(局长信箱)”栏目受理市信访局职能范围内涉及的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符合信访条例投诉受理范围的投诉请求事项。

  2、您的来信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您在写信时,请注意内容完整、表述清楚、文明用语,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投诉请求应当具备事实依据,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4、“局长信箱”栏目不受理广告宣传类信件。

  5、写信请一事一投,如果重复投信,我们将只受理您若干来信中的一封。

  6、写信后请留下您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对无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不实的信件,将作无效信件处理。

  7、对超出信访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件,我局将无权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